Miscellan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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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主義與愛的起源
對於現代社會的人類而言,「相愛」似乎是一件自然不過的事。人們擁有選擇的自由——可以保持單身,也可以維繫一段不以婚姻為名的親密關係。除去這些社會形式與制度約束,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始終潛伏於人心:人是為了什麼而相愛的? 唯物主義史觀:愛是是社會語境下的產物 愛是對自我的試煉,這種愛不僅存在於與親密伴侶之間,亦存在其他親友之間,凡有人際交流之處,便存在著愛與不愛的博弈。愛迫使人正視自身的局限,使人從依附走向獨立,從自滿走向自省。 精神現象學主張,人們必須通過與他人的互動來了解自身。這一點很容易從日常生活被驗證。我們可以通過一個例子來說明,假設一個現代社會的人類,一出生就被丟到荒島上求生,他將不會有羞恥心,他唯一知道的是滿足生理的需求。我們所普遍認知與愛有關的行為或情操,諸如關懷、責任、義務、浪漫、犧牲、互惠,無一不建立在與他人的互動之中。由於從未與他人互動,他無法理解「我」與「他」的區別,更不可能意識到「愛」作為人際連結的情感形式。愛或許能通過生理機制被解釋——催產素、鏡像神經元系統、邊緣系統,都是為了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互動而存在,在荒島上這些機能將沒有可用之處而逐漸退化。所以我們可以說,假如沒有社會,就不存在「愛」這個概念,作為一種抽象的概念,必須通過具體的行為被表達出來。否則人將無法從任何事件或符號中建構與理解愛的意義。 山林隱者的自我覺察 從唯物主義史觀而言,我們對自己的認識,並非從內省而來,而是透過「他者對我的回應」形成。因此隱居於深山的隱者,他將很難認識真正的自己。他也許能夠成為一個「自然的人」(natural being),而非「社會的人」(social being)。他也許能找到平靜,但他很難理解「我」究竟是誰,因為那個「我」,是由無數社會關係交織而成的。所以在唯物主義者的眼中,要一個「社會的人」(social being)不在乎他人的評價或眼光,是矛盾與不切實際的。歷史上諸多隱者,雖然身在山中,但他們思想仍然與社會對話。隱居是為了更好地洞察人間現象,而非脫離社會。唯物史觀亦建立了一種務實的論述,人的自覺是透過與世界的關係、在衝突與勞動中形成的。 要於人間立足,除非願意成為「自然人」否則我們就無法逃避人際關係。不論從哲學理論、社會學觀點,還是生理學與神經科學的實證研究來看,人類都確實是天生的社會性動物。 城邦之外,非神即獸 「城邦之外,非神即獸」出自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學》(Politics): 「凡不能生活在共同體之中,或無需任何東西而自足者,不是野獸就是神。」 亞里斯多德認為,人們追求德行,是因為身處於社會之中。如果一個人身處於城邦(政治社會)之外,能完全自足,不需要他人,能夠超越社會與物質限制的存在,那麼他是神明。但是,倘若他無法參與人類社會,因而不懂德行,那麼他就與野獸無異。 《尼各馬可倫理學》與《政治學》列舉了許多事項,以說明人是「社會的動物」(ζῷον πολιτικόν)。這些觀點包括:(一)理性需要他人的映照:通過與他人的辯論、交流與協商,以修正自身的偏見、發現盲點。(二)德行(virtue)依賴社會實踐:德行不是抽象的道德法則,而是日常生活中、與他人互動的習慣和行為——如何在衝突中保持公正?如何在友情中表現忠誠與關懷?如何在愛情中平衡自我與他人?(三)德行依附於城邦(政治社會):城邦(polis)提供人類實現理性、德行與幸福(eudaimonia)的基本環境,個人的德行與幸福無法在孤立中完成。 亞里斯多德告訴我們,愛、德行與幸福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依賴於我們對共同體的參與與責任。所以,如果我們在乎德行、幸福與愛,就必須正視自己處於社會中的道德與義務。 話又說回來,雖然現代人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我們卻往往容易在遇到挫折時放棄關係,將問題歸咎於對方,而忽略自我的不足。若缺少這種自我反省與持續互動的努力,我們便難以從人際經驗中獲得正向回饋最後變得離成為有德行之人越來越遠了。 愛作為人之所以為人的證明 人是為了理解自己而相愛的,倘若你問我,一段最終走向分離的感情是否有意義,答案必然是肯定的。愛使我看到自己的不足,使我學會如何悉心照料對方、觀察對方的需求、認識同理心為何物、學習如何不要傷害他人的心。倘若沒有這些經歷,我將難以實踐德行,錯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的機會。然而,我偶爾也會對人性感到失望——因為並非每個人都在乎使自己的個性變得更好,或努力學習與他人和諧相處。但即便如此,愛依然是我們認識自我、理解人性的必經之路,是人之所以為人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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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恩斯坦的「時間體驗」:記憶越豐富,時間越長?
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驗:明明和某人相識不久,卻總是有種已經相處了很久的錯覺?科學跟心理學上,有不少關於回憶與時間感知的研究。 回顧時間判斷(Retrospective Time Judgment) 奧恩斯坦(Robert E. Ornstein, 1942–2018)是一位著名的美國心理學家與科普作家,他在1969年的著作 《On the Experience of Time.》中提出,人類對「時間的主觀感知」是透過記憶密度與事件變化來判斷的,換句話說,「變化」、「多樣性」、「情緒豐富」的經歷會讓時間感變長,「單調、重複」的經歷會讓時間感變短。你可能會問,這有科學實驗佐證嗎?當然有。奧恩斯坦 設計了一個實驗,讓受試者接受特定時長的外部刺激,接著詢問受試者對時長的估計。 8號實驗 (Experiments 8) 與儲存尺寸假說(storage‑size hypothesis) 這個實驗被稱為實驗 8,受試者會經歷兩段時間長度相同但內容不同的刺激,分為簡單刺激與複雜刺激。簡單刺激如單一的音調,複雜刺激則包含複雜的圖像或聲音訊息。實驗的關鍵變數是「刺激內容的複雜度與資訊量」,奧恩斯坦觀察到,如果刺激內容越多或越複雜 (儲存尺寸越大),其主觀估計時間也會越長。 遺忘冪律(Power Law of Forgetting) 1979 年,穆里根(Mulligan)和希夫曼(Schiffman)進一步拓展了奧恩斯坦的研究。他們探討了記憶線索和「提取情境」如何影響人們對自傳式記憶事件時長的回顧。他們的發現也證實,可回溯的細節或事件數量,能夠有力地影像我們對已逝時間的主觀估計。而根據穆里根和希夫曼的研究顯示,可提取的記憶細節與時間估計之間還存在著冪律或對數關係。簡而言之,當經歷的事件數量倍增時,感知到的時間長度並非線性地倍增,而是以某種次線性的冪律方式增加。這表明,儘管記憶內容的增加會延長感知時間,但這種延長的幅度會隨著記憶內容的絕對量增加而逐漸減緩。 神經科學:海馬迴與時間編碼 除了認知心理學,神經科學家在物質客觀世界也找到了關鍵證據,大腦中的海馬迴(hippocampus) 參與了對事件記憶的編碼與時間排序,通過時間細胞 (Time cells) —海馬迴內一群神經元的序列活化,來負責時間定位。當人處在陌生、刺激豐富、變化快速的環境中,海馬迴活躍度提升,將形成更多記憶痕跡(memory traces),大腦會「記得更多」,也就感覺時間變長。 時間的幻象 科學解釋了為什麼我們在回憶充滿事件或新奇體驗的經歷時會覺得它很長,而回憶枯燥乏味的日常卻感覺時間過得很快——這是因為記憶中可提取的「數據點」多寡不同。記憶並非簡單的錄影帶,而是根據資訊的密度和重要性,以非線性的方式影響我們對時間的體驗。 所謂時間,就是數據的累積,人類的存在,是一連串數據點的集合編織而成的線,構成了過去、現在、未來。如果你和某人相處時感到時間過得特別快,事後回想又覺得彼此相處了很長一段時間,無論是好是壞,這都代表你們之間留下了許多數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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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eight of Stillness
Sometimes, I feel weary of this era—a time where people endlessly chase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 and the art of emptiness, of stillness, is gradually being forgotten. At some point, I too found it difficult to slow down. Even though my life had already drifted slightly away from mainstream society, I am no longer who I…